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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8年湖南征地补偿标准出炉!快看张家界一亩田补多少!

2018-05-23 12:05:41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1267

好消息!
湖南征地补偿标准有调整
具体内容公布在了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

↓↓↓

 

根据调整通知
此次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
土地补偿费 和 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
其中
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具体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看看!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湘政发〔2018〕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3  、征地补偿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4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5  、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附件: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相关附件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

 

农村征地补偿要清楚几个问题

 

1、征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物权法》第59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2、土地补偿费怎么分


对于土地补偿费怎么分,农民确权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的补偿费由村民开会决定。

 

3、村里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费分吗


村集体内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由村民开会决定。

 

提醒
没有这三个证,你可能要吃亏

 

要提醒农民朋友们的一点的是,在经过农村土地确权和不动产权登记以后,没有这三个证的农民,遇上征地拆迁可就要吃亏了:

 

1、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2、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

 

3、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目前合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总的来说
2018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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