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随着犯罪嫌疑人张甲被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发生在2010年这起绑架案的三名同案犯已全部得到依法处理。
▲2010年7月底的一天,同案犯张乙(已判决)因无钱赎回被其抵押的犯罪嫌疑人张甲的农用车,便与张甲商定绑架小孩来“搞点钱”,两人又邀约同案犯陈丙(已判决)帮忙物色对象。
7月31日17时许,三人来到桑植县某网吧,由陈丙将在此玩耍的九岁儿童陶某某哄骗上车,后张乙用透明胶带绑住陶某某的手、脚和眼睛,三人将陶某某挟持到一废弃房屋的二楼房间内进行看守。在让陶某某说出自己父亲的联系方式后,绑匪向其父亲索要二十万元赎金。
▲8月1日22时许,经警方突破,张乙在汽车站入口处被公安人员抓获,并供述了藏匿地点。公安人员随后将陈丙抓获,陶某某被解救,张甲在案发时逃匿并于2017年9月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