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十九大”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平稳可控,根据局务会安排,我局督查组于9月12日至9月18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全市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共抽查了32个在建工程项目,发现质量安全隐患67条,市场不规范行为6余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停工通知书12份,不良行为告知书6份,重大隐患交办单3份,执法建议书2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三季度,各区县住建局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严格监管,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落实“夏季攻势”三大行动,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等工作,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伤亡事故。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明电﹝2017﹞8号)、《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张建发〔2017〕62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均高度重视,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为“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提供了有效保障。一是各区县均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将大检查工作要求部署到了每个企业、每个在建项目。三是对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了全覆盖的大检查。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隐患台账,并进行了跟踪督办。
(二)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一单四制”文件精神,各区县均制定了“一单四制”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推进步骤、工作要求,同时为确保落实不走样,制定了“一单四制”样表。在9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各区县均严格执行“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了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目前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市质安处建立7起,销号3起。永定区建立2起,销号2起。桑植县建立2起,销号2起。武陵源区建立1起,销号1起。慈利县建立8起,销号6起。
(三)有序推进“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 按照省、市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各区县均制定了工作方案,分解了目标任务,建立了责任清单。慈利县、永定区分别组织召开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培训班和推进会,会上对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述职。桑植县深入企业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了专项督查,共检查了5家建筑施工企业。
(四)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工作卓有成效。 各区县对违法建设项目的危害性认识有所提高,违法建设行为较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日常巡查176人次,督促26个项目完善了相关建设手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33份、停工通知17份,约谈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有关人员22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8个,处罚403万元,上报不良行为7起。特别是慈利县住建局,汲取了上半年事故教训,加大了执法力度,对全县所有违法项目一脚踩死,坚决执行不合法不予开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监督人员执法不严,对违法项目的管控不力,“打非治违”形势依然严峻,违法开工项目仍然存在,导致监管存在缺位。如张家界欧陆小镇.西街工程: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至主体阶段,导致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对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现象打击力度不大,现场缺乏监管,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缺位,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如:民旺家园(阳光水岸)二期工程、张家界欧陆小镇.西街工程、金域滨江二期。三是对违法违规项目打击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区县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不及时,甚至存在执法盲区。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深入。 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乏力,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是支模架搭设未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立杆间距、横杆步距控制不到位,不按要求设置垂直和水平剪刀撑的现象普遍。如G241武陵源城区提质改造工程K4+760至K7+240路段项目,现场脚手架与搭设方案不符;碗扣脚手架无进场验收资料。二是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架体内水平防护不到位。如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工程,架连墙件设置过少,作业层脚手架上堆放架管、模板,外架立杆未落地。三是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开展维修保养,基础节标准节锈蚀、基础积水、安全防护装置失效、附着不到位或未使用原厂附着以及联合验收、顶升加节附着验收程序不到位等现象普遍。如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含哮喘专科)工程,塔基基础存在积水现象严重;部分标准节松动;变幅限位器、起身高度限位器均失灵。四是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未按“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三相五线”配电系统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和开关箱共用,用电设备未重复接地现象时有发生。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接配开关箱,动力系统和照片系统未分设,开关箱内安装插座等现象普片存在。如慈利县尚德公馆一标段项目,分箱、开关箱一箱多用且安装插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 一是部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淡薄,违法施工仍然存在,质量通病治理不力,安全隐患突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没有很好的得到落实。如南门口特色街区、红星美凯龙项目。二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经营,轻管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不高,现场管理混乱,企业没有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没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如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无一人到岗履职,导致现场安全隐患失控。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力,对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在施工现场严格实施管控不力,隐患处理不及时,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如年产1万套航空障碍灯和年产40万套工业与民用照明及配电设备生产项目:监理单位应到三人,实际只有一人到岗。监理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区县监管水平发展仍然不平衡,部分一线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仍然突出,对发现的问题整改督办不力。二是监督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监督员监督检查的深度不够,许多问题不能被发现,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缺乏针对性。三是部分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没有及时录入省监管信息平台,补录现象较为普遍,录入的情况跟施工现场有较大出入。如三家馆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施工至装修阶段,而监督信息只录基础阶段,且只有一次监督记录。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有待进一步深化。 一是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开展不力,部分企业未实地对承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少数项目的考评甚至由资料员填写,考评结果不真实。如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工程、张家界天诚国际房地产开发项目、慈利博联天街项目、阳光水岸二期项目。二是监督机构考评不严谨,流于形式。自考评工作制度实施以来,个别区县到目前为止无上报考评不合格项目。三是考评执行标准不严格,考评分数及优良率明显偏高与实际不符。
三、通报批评单位
1.张家界欧陆小镇.西街工程。建设单位:张家界天成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张家界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金域滨江二期。建设单位:湖南浙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浙江省广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湖南稼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民旺家园(阳光水岸)二期工程。建设单位:张家界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透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张家界市华顺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针对督查组发现的监管工作方面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各区县住建局及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讨论,制定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整改情况采用影音资料和书面文字的方式及时反馈上报。
(二)进一步压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住建局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督促监督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二是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各区县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和“一必须、五到位”,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巩固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区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张建发〔2017〕26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落实并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落实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一是按照省住建厅《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强化对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开展脚手架搭设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脚手架搭设不标准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对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本着防护严密的原则组织实施。四是开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五是开展施工用电专项治理,树立典型,全面推广标准配电展示区。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规范化工作力度。 一是各区县要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规范化绩效考核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着力解决对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力,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应用。各区县要狠抓监管信息录入差的典型,将监督记录录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应重点加大非正常项目信息录入力度,切实做到有录尽录、全数录入。
(五)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重点打击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加强对于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和督促。通过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查处违法分包等行为,落实责任主体,要求在建项目和已完工尚未备案的项目按照已签署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承诺书履约守信,提高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心,改变目前“重经营、轻管理”、“重生产、轻安全”的现状。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落实企业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工作,从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隐患。
附件:1.2017年张家界市3季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项目 考评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2.2017年3季度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考核综合评价 汇总表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 2017年张家界市3季度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汇总表
附件2 2017年3季度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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