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张家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8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界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式持续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消安〔2018〕9号)和市消防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消安〔2018〕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前)。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精心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状况。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4日至9月10日)。各施工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相关部门按照检查通知精神,组织执法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对建筑施工、燃气、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检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工作。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考核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委托市质安处结合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工地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办好一个建筑消防知识培训班,开展一次送消防知识下工地活动。
(三)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工地消防应急演练和燃气行业应急演练。
(四)加强媒体宣传,如在建工地出现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
(五)严厉打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在建项目,必须停工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及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督查力度,会同同级消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补齐公共消防设施欠帐,完善城乡消防规划。
(三)科学统筹推进。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与国、省、市政府消防考核、问题督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工作紧密结合,合理调度,统筹推进。
(四)强化督导考核。我局将会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夏季消防检查专项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督办解决,确保工作真正落实。
(五)及时上报信息。各区县住建局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于5月4日下班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9月20日前报送本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鹏举
电 话:0744-2160208 18374437780
邮 箱:1341303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