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航果业、海澜之家、华翔商场、中商广场等四家企业未落实张防指11号令精神,要求员工复工上班,并且还没有提供防护措施,请你单位及时核查处理”。2月1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政府交办的群众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海澜之家、华翔商场、中商广场等3家企业没有开门营业。执法人员决定随后联系商家负责人,向其送达《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1号令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业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市防指11号令》),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复工开业、不得提前召回管理人员和员工。
对举报反映的绿航果业复工复业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证属实,并立即约谈了绿航果业相关负责人,向其送达了《市防指11号令》,要求企业不要扩大目前上岗人员规模;要及时搞好员工排查,对直接或间接接触湖北武汉人员的员工要详细掌握情况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公司内部及各门店要明确专职防疫人员,负责督促进店顾客戴口罩和体温检测,负责店面一天一清洗、一消毒、一报告;要制定店面防疫措施并张贴于店面显著位置;要备足必要的物资,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确保食品安全。
1月31日《市防指11号令》下发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工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食品生产、餐饮服务、化妆品经营等单位是否复工开展摸排,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市防指11号令》执行到位。截至2月1日,全市已摸排食品生产企业198家,已推迟复工184家,正常生产14家(其中大米3家、水厂11家);餐饮服务单位8140家,已推迟复工共8068家,正常营业72家(主要是医院、政府、养老院的食堂经营);化妆品经营单位428家,已推迟复工428家。
按照《市防指11号令》要求,除疫情防控、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密切相关企业外,不得提前复工复业,如上级有规定,按规定执行;如上级未明确规定,复工复业时间根据疫情发展由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再另行通知。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履行好对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提醒督促企业落实指令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