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早晨,做瓦工活的何某兴在慈利县零阳镇南街居委会一住户家施工,不小心踩落了紧邻该住户的吴某红家晒在阳台上的萝卜皮。事发后,何某兴由于当时没有找到吴某红,就继续干活去了。吴某红获知晾晒的萝卜皮是被何某兴碰落的事后,认为何某兴是故意不告诉他,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吴某红一怒之下,动手打了何某兴一耳光,又用脚朝何某兴的右腹部踹了一脚,不成想,这一脚踢下去,造成了何某兴腹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吴某红也因此把自已给送进了看守所。
在我们的公安工作中,遇到过很多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打架纠纷可谓五花八门, 甚至让人匪夷所思,常见的理由有争强好胜、个人义气、债务、公仇、私仇、情感刺激,甚至你瞪我一眼,我碰你一下等等,仅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或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将原本可以一句道歉一个问候就能解决的事情,到最后演变成拳脚相加,甚至引来牢狱之灾。
正所谓良言一句三春暖,恶语相加六月霜。在这里我们的民警要告诫大家,凡事慎言慎行,事不三思终有悔,人能百忍自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