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中心城区
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和学位需求实际,推动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决定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学位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澧滨小学、解放小学招生区域:永定街道的教场、后溶街、紫云、解放、北正、回龙社区和崇文街道的凤湾、燕窝塔社区以及子午村、代家湾村
北门小学招生区域:永定街道和崇文街道
敦谊小学招生区域:崇文街道的南正、沿河、禾家山、思善桥社区和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
崇实小学北校、崇文小学招生区域: 永定街道的崇实、回龙社区和崇文街道的思善桥、宝塔岗社区
崇实小学南校招生区域: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三眼桥、大悲庵社区
崇实南校机场校区招生区域:南庄坪街道的邢家巷、茅坪、机场社区、木纳里村和官黎坪街道的白羊坡社区、杆子坪村、仙人溪村
天门小学招生区域:官黎坪街道
大庸桥小学、民族小学招生区域:大庸桥街道的大庸桥、且住岗、月亮岛、热水坑、大栗坡、名流园社区和小河坎社区(原小河坎村和夏坪村)以及南庄坪街道的南庄坪、永康社区
永定小学、西溪坪完小、彭家巷小学、杨家溪小
学、关门岩完小招生区域:西溪坪街道
学位申请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三)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就业(就业以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为依据)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学位申请时间及地点
1.2019年1月14日—18日,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学位申报登记。
2.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1日,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区教育局进行学位申报登记。
3.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报登记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报登记的,视为放弃中心城区公办学校学位。
4.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适龄儿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适龄儿童于2019年3月1日前到教育局领取《学位申请通知单》,适龄儿童凭此通知单才有资格参加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才有资格参加招生摇号)。
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在中心城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发票和契税发票)或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和办事处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或一方)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中心城区有产权房,无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3日
关于申报2019年中心城区
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和学位需求实际,推动2019年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决定2019年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学位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国光学校:崇文街道、永定街道
天门初级中学:官黎坪街道、南庄坪街道
市民中:大庸桥街道(含在永定中心城区小学就读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永定中学:西溪坪街道
学位申请对象及条件
学位申请对象为2019年中心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户口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父母2018年12月31日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持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非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三)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就业(就业以在中心城区工作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为依据)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中心城区户籍学生。
学位申请时间及地点
1.2018年12月26日—31日,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到现就读的小学进行学位申报登记。
2.2019年1月31日前,非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到现就读的小学进行学位申报登记。
3.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报登记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材料进行学位申报登记的,不能保证在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提供学位。
4.学校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教育局,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所就读的学校进行公示。
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一)具有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中心城区户籍的学生提供:
1.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在中心城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发票和契税发票)或居住证明(居住证、租房合同需一年以上,租房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和办事处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中心城区连续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基本养老保险需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中心城区有产权房,无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养老保险证明。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