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关于2020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1-11-03 17:38:36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905

根据上级要求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将我局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6日,共五天。

一、反馈问题

鸿泰和悦宸居工地、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等未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控要求。

二、整改目标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鸿泰和悦宸居工地、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等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控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向鸿泰和悦宸居工地、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促企业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处工地扬尘污染行为,确保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到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鸿泰和悦宸居项目位于永定区大桥路与古庸路交叉路口。开发企业为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动工。该项目前期施工的基坑属于一级基坑,存在重大危险源隐患,属于基坑支护抢险加固施工,已列入“一单四制”,在我局已备案。由质安站执法人员跟踪指导和监管。2020年10月基坑支护抢险加固工程已经完成,土方开挖早已完成,现场并无土方开挖和运输作业现象。

(二)该项目受建筑外观风貌特色设计审批较慢的影响,基本建设程序迟迟难到位。办理施工许可证进度缓慢,在我局的跟踪督促下,项目未办证之前,处于停工状态,只对抢险部分进行加固排险作业,2020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月14日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执法支队和质安站执法人员坚持宣传在先、服务在前、指导在前、查纠在后。一是执法支队于2020年3月19日下达复工工地疫情防控责令改正通知;4月15日下达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依法办证责令改正通知;6月10日下达办证、围栏宣传、渣土扬尘整改等内容的督办函,要求尽快履行建设基本程序;9月29日,下达停工通知。二是我局治安站8月19日对该项目以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也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立案,8月28日对开发企业张家界韩城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张建函〔2020〕104号);9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建罚〔2020〕13号);9月29日,再次下达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三是2020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支队对该项目立案调查,12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建罚(2020)第21号,现已结案。

(四)改项目已完成基坑支护,护坡喷浆整改,已无裸露土地。施工场地在11月已安装扬尘视频监控6个,在施工大门右侧张贴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公示牌、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使用现场卫生责任公示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示牌等。施工场地增设降尘配备雾炮机和冲洗设备,施工现场冲洗平台整改增设三级沉淀池,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降尘喷淋系统已安装。

(五)在我局的监督指导下,鸿泰和悦宸居项目现已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已办理整改完结。

特此公示。

公示期五天,联系电话:13085408833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