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20时31分,在慈利县零阳镇零阳大道一中路段,只听“呯”的一声,一辆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撞飞后,摩托车驾驶人迅速从地上爬起,扶起摩托车后置地上的伤者不顾骑车而逃。
据调查结果,肇事嫌疑人张某成,湖南浏阳人,90后,在慈经商,事发当晚喝了酒,当时天色已晚,侥幸心理作怪,撞人后不但没有救人反而骑车迅速逃离现场,不想被慈利交警事故中队的民警很快抓获。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被撞的贾某颅内出血并多处软组织挫伤,由于抢救及时,已行开颅手术,还在重症监护室观察。
交警蜀黍普法时间: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