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2〕5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1家企业进行了审查,初审合格。现将初审结果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一、申请人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统一报送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间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744-8236930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