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高速交警、高速公路管理处将联合开展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3月13日获悉,自3月15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管理处将联合开展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集中整治行动。4月14日后,对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停车带停车的、因故障或事故等紧急情况下使用紧急停车带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长期以来,广大交通参与者错误的把紧急停车带理解为‘港湾、休息区、停车区’,以致紧急停车带被滥用的情况较为突出。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是供发生故障或紧急情况需要处置的车辆尽快离开车道、避免对正常行驶车辆造成干扰的高速公路设施之一,非紧情况下不得占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紧急停车带的不当使用,近三年来(2017年至2019年),湖南省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路段(单向前后500米范围)共发生的简易事故占简易事故总量的30.3%;发生一般程序事故占事故总量的11.63%,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已成为典型的‘事故多发路段’。 ”
此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警示阶段,时间从3月15日至4月14日,张家界高速交警将对外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的通告》,对非法使用高速公路应急停车带,情节轻微未造成后果的,予以教育、警告、强制驱离。第二阶段为依法处罚阶段,4月14日后,对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停车带停车的、因故障或事故等紧急情况下使用紧急停车带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或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将分别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在此,高速交警、路政提醒广大驾驶人,平安、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驾车时请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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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紧急停车带?
紧急停车带只能在车辆遇紧急情况下或者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援车以及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设备使用。紧急情况是指存在突发性和偶然性,不采取紧急措施会进一步加大损害的情形。在高速公路上行车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的几种情形:一是车辆遇有障碍、发生故障的;二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三是其它极特殊例外情况的。
驾驶人驾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遇有紧急情况时,应正确使用紧急停车带。一是驶入紧急停车带前先开启右转向灯提示后车,减速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入停靠。二是车辆停靠时尽量靠最右侧,避免压线占道,下车开门不能影响正常行驶车辆通行。停靠后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同时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并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报警求助。三是驶出紧急停车带时要开启左转向灯并注意后方来车,车速提至60km/h以上并确保安全后再并入行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