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拟修改《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政发﹝2015﹞13号)、《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张房发﹝2015﹞26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列支标准》(张政办发﹝2015﹞42号)、《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张政办发﹝2015﹞41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拟举行《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成本列支标准(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成本列支标准(征求意见稿)》、《张家界市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2020年6月29日
地点:市住建局3楼会议室。
三、报名条件、方式、地点:
本次听证会,拟从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员中选取5名代表参加(其中永定区2名,武陵源区1名,桑植县1名,慈利县1名),另邀请区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代表7名参加。
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无语言表达障碍、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熟悉的公民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有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网上报名(需核实身份后确认)三种方式,公众代表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听证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时,则组织相关单位和相关部门派代表参加。
报名地点:市征收办
报名起止日期:2020年6月11日至 2020年6月14日。
联 系 人:胡纯
联系电话:0744-8300101 1527441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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