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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废1600余辆违法机动车

2018-11-07 17:22:21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709

11月2日8时许,随着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一大队大队长罗德江一声令下,该大队2018年第四批违法机动车集中强制报废活动正式开始,本批次共报废摩托车1553辆、其它车辆61辆。

 

 

今年以来,为深化“六城同创”活动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效果,该大队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涉牌涉证、酒驾、毒驾、未购买交强险、非法改装拼装、达到报废年限上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亮剑,依法暂扣大量违法车辆。

 

 

违法车辆被扣后,大部分被扣车辆所有人均补办齐相应手续,并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后取回车辆,但其中一部分被扣车辆所有人逾期未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在三个月公告期结束后,大队联合具备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公司,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机动车进行集中报废,今年已依法强制报废违法机动车4894辆,使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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