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的深夜,慈利县公安局鲤鱼桥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一名17岁男孩被人强行带到你所辖区内的某小区,请你们迅速处警!”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找到因债务纠纷在某小区门口进行纠缠的3名当事人唐某、李某、徐某。
“你们为什么把唐某带到这里来?”
“因为唐某欠我的钱。”
“他欠你多少钱?”
“3万5千元。”
“一个17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欠下三万多元巨额债务?”经深挖追查,最终得知三万五千元竟是赌债!民警顺藤摸瓜,迅速查处了这起未成年参赌的案件:经查,2018年1月中旬,高某、伍某、李某、唐某、卓某等人在笔架路一住房内采用“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输赢高达3万余元,“抽水”达一万余元。
民警迅速出击,一举抓获涉赌人员6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一人竟然是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津铺治超办辅警邓某鹏!
6人中,赌博场地提供者高某及组织者从中获利8000余元,赌博组织者伍某从中获利700余元,邓某鹏以“抽水”的“工钱”名义从中获利300元。
禁赌高压态势之下,全警出动已经一月有余,全县共发放禁赌宣传单5万余份,立赌博类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8人,受理涉赌类行政案件42起,行政拘留114人,罚款118人。
警队出现参赌,涉赌行为,慈利县公安局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后,立刻召开相关会议对邓某鹏身为警务辅助人员参赌的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题研究。
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构成赌博罪的高某、伍某依法刑事拘留,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邓某鹏处以行政拘留5日外,还严格依据《慈利县公安局协辅警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十四条:被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