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发〔2018〕167号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办法》(张建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所有符合《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参评条件:所有符合《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
三、评定时间:注册地在区县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参评资料于12月15日前报企业所在地区、县建设局,各区县建设局初审后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其他建筑施工企业于12月18日前将资料直接报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2月份完成评定工作。
四、各建筑企业按照下载的申报资料附件进行填报,采用一本胶装,力求简洁明了。
五、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组织审定、动态监管的办法进行,不得强迫企业参加。
六、参与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各相关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及电话:黄晖 0744-2160507
附件: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资料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3日
附件
张家界市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
申 报 资 料
( )年度
申 报 单 位: (公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承 诺 书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加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建筑市场诚信等级评定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一、企 业 基 本 情 况
八、附件资料
一、资审资料
1、企业申报年度内承建、在建和竣工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要能反映工程造价和申报年度时间);
2、外地入张企业评定前连续三年在张在建工程项目的纳税凭证(复印件);
3、外地企业在张设立分公司后,承建工程项目全额在张依法纳税的(复印件)。
二、评分资料
(一)市场行为
1、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结果为准;
2、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表彰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二)质量资料
1、有关部门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工程获奖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三)安全资料
1、安全认证、体系认证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相关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管理资料
1、市级及以上银行信誉征信报告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社保缴纳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社会经济效益资料
1、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年度内纳税凭证(复印件);
3、近年来参与抢险救灾情况证明材料;
4、支持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福利事业情况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和行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证明材料;
6、赴境外、省外、市外施工情况证明材料。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