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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门站价格6月10日起调整!

2018-06-05 12:30:00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106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6月10日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通知决定,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同时,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形成灵敏反映供求变化的季节性差价体系,促进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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