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18〕7号)。
具体内容:
▽
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 28号)。
重点内容如下:
☟☟☟
严控销售对象
永定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分户政策,严控被征收拆迁家庭分户,严格坚持申请、审核、公示程序,从源头把好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对象审核关。
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优先满足本项目内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
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被征收拆迀户原则上只能在本片区本项目内选购限价商品住房,特殊情况并经审核后,方可在其他片区其他 项目内选购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发布6个月内没有选房并交纳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准购证”中要注明购房人姓名、购房面积、优先购房项目、有效期限等。
确保足够限价商品住房房源
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只要建设有商品住房,必须保证限价商品住房不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配建比例。
配建10%比例限价商品住房不能满足本项目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的,市国土资源局要根据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在土地公开出让挂牌条件中明确限价商品住房配建比例, 保证足额限价商品住房供符合购买条件的被征收拆迁户购买。
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明确的配建比例,优先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逬行核实并实行管控。
明确团购比例和基本程序
2018年3月27日后申请预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提供本项目内符合购买条件的被征收拆迁户全部限价商品住房房源,且不低于申请预售项目住房建筑面积10%的配建比例;
2018年3月27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按不低于未销售住房建筑面积20%比例按栋或单元提供限价商品住房。
2018年3月27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本项目内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已满足,且限价商品住房配建比例达到1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不再提供限价商品住房团购房源;
限价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足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按所欠数提供限价商品住房团购房源。
团购限价商品住房基本程序是:永定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区平台公司拟定团购方案(包括团购意向价格、套数、付款方式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永定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区平台公司与现有销售或在建商品住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洽谈、签订 团购协议,交纳团购保证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已签订团购协议的限价商品住房进行管控。
严格限价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自建或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原则上按照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税费加上5%利润确定销售价格;
宗地挂牌出让前,市发改委要牵头完成价格核定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土地公开出让挂牌条件中原则上要明确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团购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原则上按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房屋征收综合补偿价格确定。
加强销售资金管理和使用
根据《张家界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不同时限签订的房屋补偿协议,执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按不同时限上浮的价款,由永定区在核发“准购证”时收取。
收取的上浮价款交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规范剩余限价房源管理
自建或团购的限价商品住房剩余部分,由永定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市、区平台公司或开发建设单位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配建的限价商品住房,发布销(预) 售公告6个月后,仍有部分剩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将剩余的限价商品住房交有关市、区平台公司收购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对外销售。
限制交易条件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满三年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方可交易。交易时间自取得不动产销售发票算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限价商品住房交易的审核。
具体内容:
▽
9月2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安组织召开全市棚改和控违拆违工作推进会。
市住建局专题汇报了全市2018年棚改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市限价办加快指导和督促限价房的建设工作,自3.27新政实施以来,已管控1852套限价房,市场预期趋于稳定。
截止8月底:
市中心城区基本建成2个项目共598套限价房
市经开区350套限价房项目已动工建设
土委会已明确12块宗地配建限价房
限价商品房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契合张家界实际,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有力举措,实施6个月以来,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7月1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安深入市经开区、阳湖坪、西溪坪街道办事处等地调研中心城区棚改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市住建局、经投集团、永定区政府棚改工作情况汇报。
截止6月底,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房筹集:
自建项目建成2个共598套 6.5万方;配建明确9块宗地,配建562套 7.4万方;确定团购商品住房1516套 17.5万方,房源已管控。
5月18日,市住建局局长龙维务在张家界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上要求,开发企业要深刻领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行限价房新政,研究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充分认识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