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2)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上级要求及《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将我局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2)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7日,共五天。
一、反馈问题
相关部门对全面加强扬尘污染的管控力度不足,部分工地存在没有施工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安全生产许可,施工现场裸露土地无防尘网、无扬尘监控及视频监控、无雾炮机及喷淋系统,进出车辆冲洗平台不规范、冲洗废水收集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管控扬尘污染,落实污染防控措施,规范施工生产。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要素”。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未取得施工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的工地实行停工整改;对裸露土地无防尘网、无扬尘监控及视频监控、无雾炮机及喷淋系统、进出车辆冲洗平台不规范、冲洗废水收集不到位等扬尘防治措施未落实的工地,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停工整改。
(三)规范施工行为,严格落实《关于实施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的通知》《在建工地环境卫生及围墙美化专项整治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图集(2018版)》相关要求。
(四)加大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力度,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五)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肃查处扬尘污染环境问题,严厉打击渣土乱倒乱撒行为。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没有施工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的在建工地配合城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由执法队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由质安站对渣土扬尘“六要素”纳入开工条件审查,并跟踪监管;
(二)所有建筑工地落实了封闭式管理措施;
(三)施工道路基本落实了硬化;
(四)所有建筑工地均设置了冲洗设施,对出入车辆进行了冲洗;
(五)裸露渣土采取了覆盖措施,土方开挖及建筑渣土运输均到城管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六)所有建筑工地均悬挂了渣土扬尘公示牌并配有专人保洁。
(七)在我局的监督指导下,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22)现已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已办理整改完结。
特此公示。
公示期五天,联系电话:0744-2129696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