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刻行”第三期——《景区文明行为》

2020-04-08 16:34:35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883

【景区文明行为】

 

旅游景区应当遵从的文明行为规范:

 

(一)保持景区环境卫生、整洁。实行垃圾分类,及时收集、清运垃圾;

 

(二)保护生态和文化资源。在项目开发建设中,注重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

 

(三)崇尚文明、科学。景区应积极加强科普知识宣教工作和公序良俗的宣传引导;加强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制止和劝导;

 

(四)建立和完善游客服务体系。提供最大承载量和实时承载量信息。建立和运行紧急救助、咨询指引、安全保障、法治救济和景区无障碍标识系统等游客服务机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