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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猴王“大闹”张家界,合影留恋惨遭嫌弃?

2018-08-01 12:30:00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1323

近日
有网友爆料
张家界中商广场附近
和地下商城
涌现了一批“不速之客”

 

 

没错
就是我们童年的“男神”
孙悟空美猴王!
但此“男神”非彼“男神”
他们混迹在人群中
专挑小孩子合影拍照
拍完拿出二维码和特殊证件
要求付钱!!!

 

 

这简直就是经典中的“马后炮”啊!
我的男神呢?
我的童年偶像呢?
来看看广大网友如何评价:

 

 

还有网友这样说的
☟☟☟

一万个人
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但欺骗、强制他人道德消费
就是一种令人反感的行为

 

 

经调查
全国各地都有类似这样的团伙行为!
莫得鬼!
这简直就是毁童年系列啊!
☟☟☟


1
重庆洪崖洞小心"孙悟空"!
闯进来合影后伸手要钱!

 

 

2018年5月14日,在重庆洪崖洞热门景区

 

到晚上就有不少着装孙悟空、猪八戒等形象的“演员”出现,这些人几乎都是冲着外地口音的游客,主动要求合影,或者当别人拍照、自拍时,突然出现,然后向被合影的人要钱。

 

他们自称是残疾人,索要钱时拿出残疾证,随后用手势比划,合影收费20元,如没有现金,他们便会拿出二维码,提供扫码支付。

 

如果有人不付钱就走,他们就会一直跟着你,一些害怕出事的外地游客,只好赶紧付钱,狼狈逃走。

 

 

对于爱自拍的MM来说
有点慌
一不小心
“网红”就变“网黑”

 

2
滨州某景区来了一群“孙悟空”
不少市民集体中招!

 

 

2017年4月23日,在山东滨州某景区

 

一群打着“齐天大圣”名声的团伙,先拉路人拍照留恋,之后缠人要钱。一次合影收 10 元、20 元不等。如果拍照人不交钱纠缠着不放,甚至要求删除照片,给路人一种 " 上当 " 感觉。

 

大部分市民以为是“行为艺术”,好奇心促使与其合影拍照,“齐天大圣”也特别配合摆花样动作。完成拍照后,“齐天大圣”翻开胸前收费说明,向其索要费用。

 

不少不明原因的市民和游客,纷纷中招,这让很多市民和游客,开心拍照,狼狈离开。

 

 

是不是骗子我们不得而知
出门在外
就算是“童年”中的经典
也要留个心眼啊!

 

3
孙悟空烟台求合影,
没想到是套路一场!

 

 

2018年5月28日,在山东烟台

 

一网友“ン花ン”在网上发帖,吐槽自己在第一海水浴场被“孙悟空”套路的经历:

 

网友带孩子去海边,“孙悟空”走到孩子跟前,网友随手掏出手机拍他们的合影,结果……

 

网友说:接着他就拿出一个小牌子上面有支付宝微信的收款二维码,还写着不管是拍照拍视频都要支付20块钱,聋哑艺术团学校寻求帮助。

 

网友发帖说,“孙悟空”也不说话,老是缠着她和孩子,最后只能付了钱。匆匆离开。

 

 

城市套路深!
我要回农村!


4
“孙悟空”合影之后要钱
看广大网友如何将计就计!

 

 

2017年8月30日,在吉林长春

 

在长春的各大公园或每次大型的博览会上,就有“孙悟空”、“猪八戒”的形象,主动上前与市民拍照。之后展开手掌便可以看见收费标准,不给钱就缠着不走。

 

一系列的套路已经被不少市民摸透,但还是有不少市民时常受骗。有微博网友用自己的方式,小小的“惩罚”了一下这些不透明消费的“猴儿”。

 

29日上午,通过自曝视频,这位网友把地点选择在长春动植物公园门口,在拍摄当天,门口一共有两位孙悟空扮相的人,网友与伙伴在一处小花坛边坐下,这时,一位“悟空”走了上来。

 

“悟空”与这位网友共拍了四张照片,其中当网友要求“悟空”蹲下,摆出被打的造型时,“悟空”没有同意,而是用手摆出了钱的手势,网友说“一会儿给你”,“悟空”才配合。

 

在拍照结束后,“悟空”走来要钱,这位网友拿手机给“空”看,并表示,“照片中没有你,都是我本人”。此时,“悟空”愤怒,辱骂了网友,并伸手推了这位网友一下,刚刚还不会说话的“悟空”竟然说出了好几句话。

 

意识到录视频的网友,他们便不再纠缠,纷纷离开。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视而不见
在逼一个最崇拜你的人即兴表演 
看完此新闻后
心里竟有种欢快感?


其实
说了这么多案例
广大市民朋友在与其拍照之前
没有告知合照收费
拍完后收钱
市民是有权不给予的
如果“齐天大圣”强行勒索
便已构成强行消费和勒索

 

 

那么
强制消费的构成标准是如何呢?


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在上述规定行为中
“齐天大圣”已经触及了(3)(4)(6)大点内容
但因其触及个人数额不是够多
相关市民大部分也只是纷纷抱怨
并未其深追究

 

勒索行为的构成标准又是如何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

 

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

 

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伸出你的手
谎言在心头

 

出门在外
当我们遇到许多类似这样的情况出现时
我们不应隐忍而吞
应该主动做一个正确维权的公民!
我们可以这样做 


☟☟☟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
在外消费时,懂主要部分法律内容,给商家说上几句,维权什么的都不在话下!

 

2、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诉书。
对于工作比较忙的小伙伴来说,可以通过官网和电话:12315,进行口头举报,一定要根据规定说明事情来由,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3、通过媒体或网络曝光。
当觉得个人单身力薄时,可以通过网络曝光,用舆论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利。

 

4、理智消费擦亮眼,不轻易相信不受骗。
在消费时,千万不能盲目,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当然,遇到“齐天大圣”这种特殊的“陷阱”,万千网友们一定要擦亮你们闪亮的大眼睛!

 

人性的绑架?
生活的奔波?
不论在道德上
还是在职业中
欺骗他人
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希望大家出门游玩时
注意类似的事件和团伙
有关部门多多重视
给大家一个诚信 和谐的社会生活
多点真诚 多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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