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吃完饭后,建议大家利用休息时间,集中“充电”《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
2021农历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天,永定检察微信工作群的一条学习建议很快得到响应。
中午12点半,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齐坐一堂,在“值班讲师”员额检察官楚新华的领学下,学习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的涉未成年犯罪、安全生产犯罪、药品犯罪、惩治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企业产权保护、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等六个领域内容,并对此次修改的亮点如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冒名顶替上大学等行为入刑等等进行重点学习。
为切实办好案、办精品案,更新完“知识库”的检察官们,在分管副检察长滕婷的带领下,继续学习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就省院129项业务考核指标中设计刑事检察工作的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详细解读。
参学人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积极展开了交流讨论,一致认为此次学习内容充实,针对性强,既开拓了思路,又提高了一线检察官的专业化能力,更为检察官们如何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指引了方向。
2021年,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领导带头学、开会讨论学、干警自觉学等学习机制,进一步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