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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机后生悔意 男子步行12公里自首

2018-04-24 09:00:00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1123

 


4月15日晚22时,18岁的男子涂某步行12公里来到桑植县公安局澧源派出所投案自首,主动交出两部被盗手机,并如实陈述了盗窃手机的违法事实。

 

15日15时许,桑植县澧源镇辖区某酒店员工宿舍发生一起手机被盗案,经民警调查,发现涂某有重大嫌疑,遂联系涂某家村干部劝其前来派出所说明情况。原来涂某盗窃手机后,便一直陷入后悔及恐慌当中,接到村干部电话后,便想马上进城说明情况,但却因为没钱坐车,便从洪家关镇某村步行至澧源派出所投案自首。

 

面对威严的警徽,涂某流下了悔过的泪水,但法不容情,盗窃手机已成为既定违法事实,希望经过法律的洗礼后,涂某面对今后的生活更明确知晓“有所为、有所不为”,能更加有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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