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枪支
现场取证
2018年3月8日,施某福(男,土家族,小学文化,家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宝峰路居委会)、施某星(男,土家族,小学文化,家住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宝峰路居委会)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分别被拘留五日。施某福因已满七十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2018年3月8日,军地坪派出所得到线索,住军地坪办事处宝峰路居委会的施某福、施某星兄弟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得到线索后,派出所迅速组织力量到宝峰路社区摸排,核实相关情报。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对施某福、施某星兄弟进行传唤,2人供认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事实,并交出私藏的枪支2支、铅弹、火药、火炮儿等。
在查清2人的违法事实后,对2人给予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