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自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医保局获悉,2021年,武陵源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
自2021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从10万元调整为15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超过城镇职工基本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自动进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此次政策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限额支付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将大幅提升,并进一步促进武陵源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