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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20 15:04:34     张家界城市建设信息网 1061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属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站、办):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四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我局。


联系方式:市住建局执法支队覃锋0744—8239815,13107448811。
 
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6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51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法治化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保障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信访问题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现就2018年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以抓好信访事项办理和信访行为依法“双向规范”为主线,以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意见》精神得到贯彻执行,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重大信访改革举措得到全面落实,群众信访权得到依法保护,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结果;群众诉求表达依法理性,依法信访理念得到社会普遍认同,违法信访得到及时处理,信访行为规范有序,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底)。各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重点就如何依法分类处理本部门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诉求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重大信访改革举措在本部门本系统落实落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11月下旬)。今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1.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关于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4号),完善信访与司法、行政的对接机制,切实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边界,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


2.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各单位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的有关规定,在全面落实诉访分离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投诉请求,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依法通过法定程序分类处理,不得以信访程序代替其它法定程序处理。各单位在复查复核过程中,发现应当适用法定程序处理而错误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要依法及时纠错。各单位要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作为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操作规程、制作文书范本、汇编典型案例,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3.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工作。按照“业务管理制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方法手段信息化、受理办理法治化”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专业化、法治化的高度融合,完善信访信息系统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规范网上操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建立网上办理工作流程标准化体系。


4.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进一步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册、漫画、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等错误观念,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导向。把法治宣传、道德教化、关心关爱、帮扶救助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理性平和化解矛盾。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重点加大群体性聚焦上访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长期缠访闹访的职业上访人员的依法处置力度,完善公开曝光机制,推动信访秩序持续好转,营造法治信访舆论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至12月下旬)。各单位要在12月上旬,将本部门本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各单位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得扎实、任务完成得好、效果明显的,将进行通报表彰;对任务没有完成、问题较多、效果不好的,将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龙维务任组长、副局长喻灿斌、总工吴献军任副组长,罗猛、秦辉婵、符启化、许玻、卢玖辉、田晟为成员,由喻灿斌牵头组织协调,罗猛具体抓落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信访法治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推进活动的开展。要成立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法治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法治化建设和活动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将信访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信访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提高考核分值,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对活动开展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或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注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引发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台账及情况综合报送我局执法支队,以便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四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有效防范信访突出风险,决定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四大攻坚”活动,全力打好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化解攻坚战,推动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合理诉求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力开展“四大攻坚”活动,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办,确保诉求合理的依法按政策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全力打造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的化解攻坚战。


1.打好重点领域攻坚战。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危房改造、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开展排查,分析产生原因,分类别、逐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交办督办,力促问题化解。


2.打好重点群体攻坚战。针对诉求反映强烈的重点群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重点群体逐一研究问题成因、分析群众诉求,督促有权处理部门落实已有政策,多措并举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3.打好重点问题攻坚战。主要是继续集中资源和力量持续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重点抓好“问题楼盘”、“造价争议与工程款拖欠”“民工欠薪”等纠纷调处,巩固已有成果,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对到省进京的信访积案,要作为重点,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与包案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明确党政领导包案,下大力气化解。对“三跨三分离”事项,要严格落实主办协办责任,合力化解。对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案施策加以化解。


4.打好重点人员攻坚战。主要对本部门及所管行业领域相关的重点信访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建立台账,落实化解责任,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责任实。统筹运用协商和解、公开听证、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等手段,在解决好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信访群众的思想问题,努力做好案结心结同步解、不反复。


三、步骤方法


(一)排查交办阶段(4月上旬至4月底)


1.分类排查。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四大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台账要做到“四个清楚”:信访人基本情况清楚、反映诉求清楚、包案领导和责任清楚、化解意见和建议清楚。


2.分级交办。对纳入“四大攻坚”活动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事项,包括“三跨三分离”事项、信访积案、重点历史遗留问题,要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和牵头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建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案交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上旬至11月上旬)


主要是分类做好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1.关于重点领域。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系统的作用,做好排查、交办、化解工作。对涉及多个领城的事项,呈请本级政府分管领导批请本级联席会议或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做好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


2.关于重点群体。对纳入“四大攻坚”活动的群体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员所在地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共同做好化解稳定工作。


3.关于重点问题。对信访积案,特别是到省进京的重点积案,在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基础上,要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相关职能部门、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基层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形成化解问题的合力。对“三跨三分离”事项,事发地或有权处理机关是处理和化解的主办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做好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政策性原因形成的,而现在政策不明或事实不清、情况复杂的,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换位思考的原则,要千方百计加以化解。


4.关于重点人员。对纳入台账管理的重点人员,特别是到省进京的重点对象,由责任属地分情况做好化解稳定工作。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逐一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充分运用经济、政治、思想、法治等各种手段和方法,努力做到案结心结同步、不反复,对问题已按法律政策处理到位,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个别对象,要采取帮扶救助、一次性补偿等办法,力争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或要求过高,经反复多方做工作仍执意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并造成社会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选取1至2个典型案例在主流媒体曝光。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中的至12月底)


主要做好督查、整改、总结等工作。


1.加大督查力度。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将督查贯穿于活动开展的全过程。主要督查活动开展、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等情况。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要加强实地督查和具体指导。


2.加大推进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一个一个阶段推进“四大攻坚”活动。对工作不得力、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3.加大考核力度。各单位要以案结事了和息访息诉为标准,不加强对“四大攻坚”活动效果的考核。网上标识积案的化解标准是访息诉、引入法律渠道、三级终结(含公开听证),以网上抽查和实地督办的情况为考核依据。同时,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推广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四大攻坚”活动是今年全省信访工作的项重大活动,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成立局“四大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龙维务任组长、副局长喻灿斌、余卫东、总工吴献军任副组长,法制科罗猛、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秦辉婵、执法支队符启化、住保中心符文林、征地拆迁办满延安、质安处许玻、自来水公司卢久辉、小城镇办彭钐子、造价站田晟为成员,由法制科牵头总揽,组织协调,全力推进“四大攻坚”活动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活动开展情况、亲自协调推动重大问题处理、亲自带头包办难案。


2.强化工作举措。要继续完善和认真落实好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三调联动”、律师参与信访、公开听众、网上日常督查、实地督办等工作机制,多途径、多方法推动问题化解。对以各种名义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或恶意赴京滋事、涉嫌违法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要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实地督办、回访、约谈、网上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


3.严格考核追责。“四大攻坚”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效果将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排查底数不清、责任不落实、包案不到位、化解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我局将进行通报或重点督导、约谈;对纳入台账管理,因失职渎职等工作原因导致到省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或缠访、闹访、滋事的,将严肃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台账及情况综合报送我局执法支队,以便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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